为全面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提升全市干部专业化水平,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度市决定组织实施“ 选育计划”(简称“优选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求,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干部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选聘范围),选聘人员须符合以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3.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31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日及以后出生)。
4. 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学科门类(详见附件1), 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31日前取得)。
5.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服务基 吃苦耐劳的精神。
6. 选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 副书记)。
③担任过校、院级社团相关职务人员。
④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或受到院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⑤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德品行等问题的,不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选、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6月15日11:00—6月1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