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齐河县政府党组会议暨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上,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潘志玉应邀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品格和核心要义》作专题讲座。齐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陈光春主持会议。
潘老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理论品格、核心要义以及正确处理十大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结合大量实践案例重点阐释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齐河县司法局、审计局、教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运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人列席会议。
(撰稿:潘志玉;中审:张乾;终审: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