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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院于晓副教授赴中国人民大学 参加民商法前沿论坛

来源: 发表时间:2024-12-23 18:27:15 点击数:字体大小:

2024年12月17日晚,第543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教室成功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易军教授以“法律行为的定性与定位”为主题发表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申海恩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副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徐建刚副教授围绕该主题发表了与谈意见。我院于晓副教授受邀作为与谈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与谈环节中,于晓副教授充分认同主讲人和与谈人的观点,认为相较于《民法通则》第54条,《民法典》第133条不再将民事法律行为明定为“合法”行为,此为向传统民法理论的回归,具有合理性,也彰显了我国民事立法的进步。民法理论在对民法上的行为予以类型化时,如果一定要建立法律行为与合法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关联,则应将法律行为纳入“合法行为”而非“违法行为”的范畴,或基于此种考虑,应认同那种将法律行为纳入合法行为范畴的观点的大体合理性,因为法律行为常态下为合法行为,为违法行为属于例外与异态。

民商法前沿论坛是由王利明教授发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品牌学术活动。论坛以“打造学术争鸣之地、前沿传播平台、学子见贤思齐之所”为宗旨,自2000年9月15日创办至今廿四载余,已成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超过542场,曾邀请谢怀栻、江平、魏振瀛、大村敦志、森岛昭夫、冯·巴尔等境内外著名学者分享洞见;论坛现场听众累计超过15万人,论坛实录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独家全文发布,累计阅读量已逾520万人次。在中国民商法学界同类学术活动中,论坛运营时长及学术影响力均名列前茅,已经成为国内民商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论坛之一。

(撰稿:于晓;中审:张乾;终审: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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