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王桂玲,民盟,1971年出生,山东临朐人
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1991-1995) 法学学士(法学专业)
山东大学(2004-2006) 法律硕士
美国巴尔的摩大学(2011-2012) 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95.07-1999.03 济南民信律师事务所
1999.03-2002.07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
2002-至今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
教育教学
教学及成果情况:
主讲本科生《民法学》《债权法》等课程,主讲硕士研究生《民事案例分析》等课程。参与山东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法律硕士培养中双导师制的完善机制研究》, 参与山东政法学院教改项目《角色教学在商法教学中的普遍性应用研究》。
学术研究
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债权法、继承法方面的研究工作。在该领域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政法学院研究项目等。在《政法论丛》《法学论坛》《理论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科研成果曾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代表性学术论文
1.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表达模式与完善路径》(1/1), 载《政法论丛》(CSSCI)2016年第 2 期。
2. 《美国遗嘱撤销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1/1),载《法学论坛》(CSSCI)2014 年第 6期。
3.《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探析》(1/1),载《理论法学》(CSSCI扩展版)2010年第 6 期。
(二)主持及参与的代表性课题
1.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美国遗嘱研究及其立法启示》(13GFXZ04)。
2.主持:山东政法学院研究项目《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2007SB03)。
3.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基本构造与制度表达研究》
4.参与: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研究》(SLS(2014)G37)。
5.参与: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农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制度障碍和法律保障》(SLS(2015)G16)。
6. 参与: 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利益衡量原则在家事审判中的应用研究》(SLS(2018)C39)。
(三)主要科研奖励
论文《美国遗嘱撤销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