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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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玲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发表时间:2019-03-12 00:00:00 点击数:字体大小:



个人简历

王桂玲,民盟,1971年出生,山东临朐人

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1991-1995 法学学士(法学专业)

山东大学(2004-2006 法律硕士

美国巴尔的摩大学(2011-2012 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95.07-1999.03 济南民信律师事务所

1999.03-2002.07 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

2002-至今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

教育教学

教学及成果情况:

主讲本科生《民法学》《债权法》等课程,主讲硕士研究生《民事案例分析》等课程。参与山东省教育厅教改项目《法律硕士培养中双导师制的完善机制研究》, 参与山东政法学院教改项目《角色教学在商法教学中的普遍性应用研究》。

学术研究

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债权法、继承法方面的研究工作。在该领域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政法学院研究项目等。在《政法论丛》《法学论坛》《理论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科研成果曾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代表性学术论文

1.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表达模式与完善路径》(1/1), 载《政法论丛》(CSSCI2016年第 2 期。

2. 《美国遗嘱撤销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1/1),载《法学论坛》(CSSCI2014 年第 6期。

3.《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探析》(1/1),载《理论法学》(CSSCI扩展版)2010年第 6 期。

(二)主持及参与的代表性课题

1.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美国遗嘱研究及其立法启示》(13GFXZ04)。

2.主持:山东政法学院研究项目《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2007SB03)。

3.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基本构造与制度表达研究》

4.参与: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研究》(SLS2014G37)。

5.参与: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农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制度障碍和法律保障》(SLS2015G16)。

6. 参与: 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项目《利益衡量原则在家事审判中的应用研究》(SLS2018C39)。

(三)主要科研奖励

论文《美国遗嘱撤销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获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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