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和创新举措,切实把服务乡村振兴、水资源生态保护等“国之大者”落细落实到法律监督司法办案工作中去,推动四大检察相互融合、协调共进,3月10日,德州市检察院在齐河组织举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我院潘志玉副教授、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浦爱华以及德州学院相关专家学者应邀对与会研讨论文进行点评,并就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出意见建议。潘志玉老师指出,参会论文集中展示了四大检察一体发展的成果,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以问题为导向,对策建议务实,充分体现了德州市检察官的职业素养。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除了坚持司法独立性原则,还应增强能动性,四大检察积极融合发展,尤其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案件范围应在现有立法框架外积极探索,以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推动理论和立法守正创新。
会上,市检察院与德州黄河河务局、漳卫南运河德州河务局、市水利局会签了《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流域保护发展+行政执法+检察保障”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领导为市检察院驻德州黄河河务局巡回检察官工作室揭牌。省检察院专职检委陶卫东、山东黄河河务局副局长尹学辉、德州黄河河务局局长曹恩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勍参加会议并讲话。齐河县委书记孙修炜致辞。
(撰稿人:潘志玉,审核人: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