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山东政法学院和钢城区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钢都大厦举行。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于恩忠、院长陈志刚、党总支副书记宋海英、副院长高健,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副处长高健、钢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龙,钢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祥等出席仪式。双方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民商法学院聘请基地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表示愿意秉承“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将实践基地建设成为双方交流合作的友谊长廊,搭建起实践教学平台、学术研究平台,就业创业平台、继续教育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携手打造校地合作新样板,形成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亮点。
调研期间,民商法学院一行专程走访了济南市钢都公证处。山东政法学院校友济南市钢都公证处主任刘羽贵、公证员马凯、公证员助理尚慧,山东金圣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国明,该所律师李丁丁、吕海丽等校友分别发言,表达了对母校的深厚感情和诚挚谢意,同时对母校发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撰稿:潘志玉,中审:高健,终审: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