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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院召开本科生学业企业导师与学生交流座谈会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3-25 15:47:32 点击数:字体大小:

2026年3月20日,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业企业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民商法学院召开本科生学业企业导师与学生交流座谈会。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乾、学业导师薛玉飞博士、企业导师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庆悬律师以及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泽峰律师、25级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上,张乾副院长解读《山东政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鲁政院〔2017〕90号)文件,并对2025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和企业导师聘任工作做了简要介绍。他指出,在学生人才培养过程中,本科生学业企业导师起着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作用,有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密切结合,也有利于学业导师、企业导师的协同育人机制深化落实,推动形成“校内导师夯基础、企业导师强实践”的双轨培养模式。

薛玉飞博士结合课程教学实际,强调学业指导需贯穿学生专业认知、能力训练与职业规划全过程;吕庆悬、李泽峰两位律师则从实务角度出发,分享真实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指导及实习岗位对接等具体举措,现场学生踊跃提问,气氛热烈而务实。会议最后,三位导师就学生提问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惑。

民商法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的培养教育,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本科生培养工作,为应用型政法大学贡献民商力量。

(撰稿/初审:薛玉飞 复审:张乾 终审: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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