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鲁政院〔2025〕71号)相关规定,按照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程序,经个人申请及学院初审,现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拟推荐潘志玉、周玉辉、孙遥、王会敏、张乾、王婷婷6人为校内理论导师;孙战文、谢明磊、王传刚、高航、张黎、李培哲、张爱军、吕洪渠、高健(商学院)、张国伟、周凤、侯建森、王伟亮、常洪卫、刘宗义、梁培培等16人为校内第二理论导师;于洋、刘东军、张大伟、高 振、丁 钊、马峥嵘、赵昌鹏、范红波、范西德、王 波、李军磊、董永涛、王 浩等13人为实践导师。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
民商法学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