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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院荣获社会实践表彰

来源: 发表时间:2024-11-06 11:24:03 点击数:字体大小:

近日,学校发布《关于表彰202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优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鲁政院团〔2024〕10号),我院获得多项荣誉表彰。其中,民商法学院荣获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法爱同行”社会实践队、“法韵龙城扬政声”社会实践队荣获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吴兴鹏、刘丹荣获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于坤艳等4名同学获得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姜乃心等5名同学获得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一等奖;董方兆等5名同学获得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二等奖;张凯艳等5名同学获得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三等奖。

优异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商法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2024年暑假,学院认真筹措、积极动员,共组织509人以各种形式参与社会实践。各团队及个人奔赴祖国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绘就了一篇篇民商学子扎根基层、奉献社会的动人篇章。其中,“法韵龙城扬政声”社会实践队深入潍坊诸城市,紧密围绕社会实践的“五个一”要求,开展了社会观察、深度调研、文化传承、普法宣传及志愿服务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该团队立项省级重点团队并成功入选团中央“法治中国青春行”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2024年10月22日,“法韵龙城扬政声”社会实践成果被法治日报报道,充分彰显了本次社会实践的活动成效及融法特色。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民商法学院将以本次表彰为契机,不断落实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引导学生在社会课堂上不断加深对国家重大战略的认知体察,在基层实践中更加坚定投身国家建设伟大事业的信念与决心,奋力书写民商学子砥砺前行、昂扬奋进的青春华章。


(撰稿:胡畅 初审:李明鸣 复审:宋海英 终审: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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